
据最高检11月6日消息,第十三届吉林省政协原常委、经济委员会原主任孙洪君(正厅级)涉嫌受贿罪、贪污罪、挪用公款罪,被提起公诉。
孙洪君,1964年2月生。曾任通榆县委副书记、县长,通榆县委书记。2016年后历任吉林省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,吉林省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副主任,吉林省政协常务委员、经济委员会主任等职。今年1月落马,10月被双开。
通报称其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;搞劳民伤财的“政绩工程”,公车私用;为“小圈子”利益伙同他人挪用公款、贪污,数额特别巨大,大搞权钱交易,非法收受巨额财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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